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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医疗费第四次审核、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2016年学生医疗费第四次审核、报销时间已确定,请通知需要报销的同学准备相关材料(门诊手册、病历本、发票、处方)在以下规定时间前来办理。

花溪校区:2016年12月5、6、8日审核

地点:杏园1学生宿舍2楼卫生科

时间:8:30—11:30;14:00—16:00

2016年12月12、13、15日报销

地点:花溪校区行政楼2楼财务科

时间:9:00—11:30;14:00—16:00

甲秀校区2016年12月7、9日审核

    地点:甲秀校区教学楼14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时间:8:30—11:30;14:00—14:30

2016年12月14日报销

时间:8:30—11:30;14:00—16:30

           地点:甲秀校区教学楼13楼财务科

学生医保科咨询电话:13608591185张老师

注:请各班负责医保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将要报销同学的材料收齐交到卫生科审核。

         

          后勤管理处

          学生医保科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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