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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贵安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精神 组织学习总局令﹝74号﹞文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结合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文的相关要求,62日下午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会议室,组织校内5家电梯维保单位参加特种设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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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学习中,电梯管理员结合贵安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精神,对74号文中第六章六十八条至八十条,关于特种设备(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要求进行讲解,学习后大家就相关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

通过此次培训,使维保人员充分认识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特种设备定期检查、事故应急演练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对特种设备安全有了更充分、更客观的认识。接下来,将继续加强日常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74号文的工作要求,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确保全校特种设备(电梯)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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